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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政设施大修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2  阅读次数:8349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助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现就加强我市市政设施大修项目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程序

投资额度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管线等市政设施大修项目(不含日常维修),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并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二、优化审批要件

结合大修项目实际,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要件,提高审批办理效率,具体如下:

(一)施工许可审批保留的资料(6项)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4. 施工、监理等合同

5. 承诺书(资金到位证明、质量安全措施)

6.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册、危大工程清单及方案、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施工许可审批取消的审批资料(2项)

1. 划拨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三)竣工验收备案阶段保留的资料(6项)

1.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2.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表

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1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4.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 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四)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取消的资料(7项)

1. 建设单位出具的环保验收意见

2. 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3. 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 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6.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7. 人防工程验收报告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的同时,切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批效率。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焦作市政务服务平台、焦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规范办理相关手续,严肃查处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政道路大修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征求规划部门和市政道路下敷各类管网、地下空间管理单位意见,施工中做好相关管线和地下空间的保护和安全防护工作。

(四)各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设施大修项目全流程审批可参照通知执行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0831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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