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助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现就加强我市市政设施大修项目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程序
投资额度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管线等市政设施大修项目(不含日常维修),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并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二、优化审批要件
结合大修项目实际,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要件,提高审批办理效率,具体如下:
(一)施工许可审批保留的资料(6项)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4. 施工、监理等合同
5. 承诺书(资金到位证明、质量安全措施)
6.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册、危大工程清单及方案、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施工许可审批取消的审批资料(2项)
1. 划拨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三)竣工验收备案阶段保留的资料(6项)
1.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2.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表
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1)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4.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 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四)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取消的资料(7项)
1. 建设单位出具的环保验收意见
2. 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3. 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 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6.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7. 人防工程验收报告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的同时,切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焦作市政务服务平台、焦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规范办理相关手续,严肃查处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政道路大修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征求规划部门和市政道路下敷各类管网、地下空间管理单位意见,施工中做好相关管线和地下空间的保护和安全防护工作。
(四)各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设施大修项目全流程审批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