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单
一、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办理条件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市住建局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8、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9、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10、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11、设有本条第1项至第6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12、本条第10项、第11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二、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办理条件
特殊建设工程验收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三、申报材料清单
1、《消防验收申请表》/《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四、审查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流程
市住建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项目,组织消防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按程序出具证明文件。
单 位: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地址:焦作市建设大厦9楼西侧焦作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
受理电话:0391-3308119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材料要求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备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报验同时包括特殊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的,申请材料应分别准备。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要求据实填写,按照报告模板顺序提供相关材料,涉及粘贴测试凭条的部分应附复印件。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备注:建设单位确定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后,需告知我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符合从业条件的可开展业务;现场检测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向我单位报送检测合同、检测人员和检测时间等相关信息,我单位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现场人员、检测过程等进行现场抽查。
四、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备注:
1.竣工图纸均需加盖出图章、审图章、竣工图章及建筑师章(如涉及分包单位,须加盖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竣工图章);
2.竣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排烟等涉及消防工程内容的竣工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份(拷贝至U盘),有设计变更需提供相关变更文件。
附件1:申报资料1-2+填写样表【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住建部细则模板.pdf
附件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doc
附件3: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doc
附件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docx
附件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整改回复单模板.docx
附件6:焦作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评估)进场告知书.docx
附件7: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8:法人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