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建办〔2017〕82号
各市、县、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住建部第24号令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 〔2014〕149号),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博爱县丽都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研究, 博爱县丽都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暂定资质标准,批准其为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