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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予以撤回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3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有关要求,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24家建筑业企业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现整改期限已满,仍有河南清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动态核查不合格且未整改到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现将企业名称和不合格资质类别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113日至1121日。


附件:焦作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不合格且未整改到位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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