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 不再提供图纸审查合格书的通知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中心按照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减轻招标人的负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之规定。经研究不再将图纸审查合格书作为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的前置条件。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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