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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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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发文日期 2020-10-24
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发表时间:2020-10-24    来源:    浏览:60999

记者10月23日从焦作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深刻吸取近期各地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坍塌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全市城乡建筑使用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安排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0〕11号)文件要求,自10月15日起,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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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焦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岳志军主持。焦作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波涌宣读《焦作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焦作市住建局局长孙菊梅安排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事故在外省、风险在当下、教训在眼前”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迅速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做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六稳”“六保”落实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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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排查对象分为城市和乡镇、村庄。城市重点排查对象是:全面排查城市既有公共建筑、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危房。包括各类商业场所,文化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餐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场所,医疗卫生场所,养老机构,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等;全面排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排查的重点内容是:“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擅自改变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需要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的老旧危房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老旧燃气管网。

此次专项行动乡镇、村庄重点排查对象是:全面排查乡镇、村庄内既有公共用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临时搭建的人员活动场所。排查的重点内容是房屋地基处于软弱土、液化土、膨胀土等不利于建房的地段,处于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危险地段的;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擅自加层、改扩建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用气、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

孙菊梅在讲话中指出,为加强此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专门组建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各县(市)区政府(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同步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做好排查认定、整治查处、整改验收等各项工作。各工作专班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采取“乡镇(街道)和部门双向排查、县级整治、市级验收”方式,全面清查整治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孙菊梅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压实整治责任,强化技术支撑,落实资金保障,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焦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示范区)分管安全工作的县(市)区长(副主任)、各县(市)区(示范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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