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于2020年2月8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现转发给你们,结合焦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救治设施建设工作,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进行选址等;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进行施工、监理等作业。 二、鼓励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新建工程项目宜采用整体式、模块化结构,特殊功能区域和连接部位可采用成品轻质板材,现场组接。 三、结构形式选择应当因地制宜,方便快速加工、运输、安装,优先考虑轻型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轻质结构应当充分考虑抗风措施,构件连接安全可靠。
附件: 2号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省转发版).pdf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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