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装配式企业、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 继续坚持“一手牵两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应复尽复原则,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分区分级有序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强化企业、项目主体责任,明确开复工项目施工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后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管理 认真学习《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返岗返工指导手册》,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和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人员健康监测,采取分阶段施工、施工面依次展开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感染风险,确保项目开复工建设和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三、保障施工现场质量安全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开复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应对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严防安全质量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项目和企业在开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和项目开复工提供有效服务保障。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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