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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平安焦作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0  阅读次数:2745
各县市区综治办,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平安焦作宣传阵地和成果,进一步壮大宣传气势,形成宣传热潮,大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焦作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综治委决定,从3月1日至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焦作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综治和平安建设“七大工程”总体部署,加强宣传策划,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实效,增强宣传的力度、密度、广度和深度,扩大平安建设影响力,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届和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让平安建设家喻户晓,为扎实推动平安焦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工作重点
今年重点突出以下五个方面宣传内容:一是大力宣传中央、省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综治平安建设的新部署、新目标、新要求;二是大力宣传我市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工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市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提升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创新工程、重点村共治共建工程、行业系统平安创建工程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等综治创安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三是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内容要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宣传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经验成效;四是针对治安热点、民生热点等问题进行正确引导,营造共创平安、共享和谐的社会氛围。针对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挑战,加大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等的宣传力度;针对治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防盗抢、防诈骗、防火灾、防事故、防传销、防“民转型”案件等宣传力度;针对民生领域的重大隐患,加大防非法集资、防未成年人溺亡、防校园欺凌、防医患纠纷等的宣传力度。五是大力宣传基层平安创建的成效经验、创新举措、先进典型事迹。
三、宣传的形式、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做好社会面宣传
 1、各县市区任务
(1)每个县市区要在高速路口、交通主干道、大型广场、公交车站、火车(高铁)站、大型公园、商场等醒目位置常年设置不少于6块的大型固定平安建设宣传牌;每个乡镇(街道),要在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主干道、人员聚焦场所等常年设置2块以上的大型固定平安建设宣传牌;每个村要常年设置2条以上平安建设墙体宣传标语。城区每个楼院要常年设置1条以上平安建设墙体宣传标语。
(2)每个县市区要在辖区内繁华街道、乡镇(街道)要在政府所在地选择一条街或一个游园广场,高标准建设“平安法治建设宣传一条街”或“平安法治游园广场”,宣传内容要涵盖国家安全、社会治安防范、人民调解、防范和处理邪教、法治教育、铁路护路等内容。
(3)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印制平安建设宣传彩页,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驻村民警、巡防队员、平安志愿者进村入户,挨家挨户发放或张贴,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
(4)要在治安巡逻车上安装播音设备,流动广播治安防范宣传录音。
(5)每个县市区、乡镇(街道)都要建立“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公众微信号,积极向广大群众推送与平安建设有关的信息,可以利用扇子、纸杯、扑克、雨衣、雨伞、包装袋、鼠标垫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作为载体进行宣传。
 2、市综治委重点成员单位任务
(1)市公安局:①利用城乡道路交通指示牌及安装的LED显示屏宣传平安建设。在道路隔离护栏上加装平安建设宣传标语。组织协调县市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等下属单位开展平安建设宣传。负责协调全市宾馆、旅社、洗浴中心、歌舞厅等场所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载体和形式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制作治安防范宣传小录音、小视频交由市交通局在城乡公交车内显示屏或语音播报系统播放。
   (2)市教育局:①负责组织全市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印制并向所有中小学生发放平安建设宣传彩页,加大校园防欺凌教育。通过“校讯通”编发平安建设公告信息。开展“小手拉大手”、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将平安焦作建设宣传到家长、宣传到社会。
(3)市住建局:①充分利用建筑施工围档制作宣传喷绘版面,面积不低于30%。做好游园广场的平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平安建设宣传。
(4)市交通局:①负责组织全市客、货运站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城乡公交车身、出租车LED广告屏宣传平安建设。在公交站台制作平安建设宣传版面。将公安局制作的治安防范小录音、小视频在全市所有城乡公交车内的显示屏或语音播报系统播放。
(5)市信访局:负责在市、县、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室)常年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宣传窗、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等。
(6)市总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7)团市委: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到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发放平安建设宣传彩页,利用假期开展社会治安调查等,在城区青年志愿亭显示屏上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
(8)市妇联:充分发挥联系妇女、服务家庭优势,利用“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9)市国资委、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市国有企业和中小民营企业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10)市民宗局:负责在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地、宗教活动场所刷写平安建设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
(11)市司法局:发挥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员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12)市水利局:在河道、干渠和水利工程上设置大型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宣传栏和宣传版面。
(13)市林业局:在林区设立平安建设宣传版面和宣传栏。
(14)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城乡大型商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
(15)市文广新局:①组织各影剧院在电影放映前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公益广告。在KTV显示屏、网吧电脑显示屏等处设置平安建设宣传内容。组织文艺团体编演平安建设文艺节目等,开展文化下乡活动。
(16)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及所有医院常年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
(17)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所有景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18)市工商局:负责组织集贸市场和城乡沿街有电子显示屏的个体商户开展平安建设宣传。
(19)市银监局、市人行:负责组织金融系统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加强金融系统干部职工治安防范培训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平安建设。
(20)中石化、中石油: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所有的加油站点都要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并对所有员工开展法治教育和治安防范培训。
(21)焦作车务段:在售票厅、候车厅、站台和站前广场设置平安建设固定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
(22)市城管局:负责在迎宾大道上常年设置2块大型固定平安建设宣传牌。
3、市综治委其他成员单位任务
每个单位(包括有独立办公场所的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都要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内容,向所有干部职工普及平安建设知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治安防范培训。
(二)做好媒体宣传
(1)焦作日报社任务:①高标准制作1条平安建设公益广告。适时在报纸上对平安焦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宣传。
(2)焦作电视台任务:①在新闻栏目中增加平安焦作建设报道数量,每周不少于两篇。高标准制作1条平安建设公益广告,在电视上的黄金时段播放。利用交通广播,向广大司机宣传平安建设工作。
(3)有条件的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务微博、微信、微视、手机报等新媒体开设平安焦作建设宣传阵地,宣传平安建设工作。
(4)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加大平安焦作建设短信发送力度,三家运营商每周不少于2条。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严禁“文件空转”,杜绝“方案上下一般粗”。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本行业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要抓好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确保责任到人,要求落地。
(二)安排部署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广泛动员发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工作方案于2017年3月6日前报市综治办。活动期间,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既要有电子、纸质资料,又要有图片、视频资料,并于4月5日前报活动总结。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及时报告。
(三)经费保障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平安建设宣传经费的投入,切实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和保障,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四)日常维护更新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对制作的大型宣传牌、各种宣传栏等加大检查力度,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维修。要适时更换、更新宣传内容,确保宣传效果。
(五)督查考核要到位。活动期间,市综治委将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不定时对各级各部门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要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与平安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年度评先挂钩,凡对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效果不好或被省综治办通报批评,严重影响我市平安建设工作的将取消平安建设年度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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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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