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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焦作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阅读次数:2640
各县(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
2016年,全市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狠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积极创建省、市文明工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焦作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外地进焦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工作要求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能认真贯彻落实。
  2、被推荐的建筑施工企业,2016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被推荐的监理企业,2016年所监理的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3、积极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扬尘治理”等专项行动,在各项迎检工作中,成绩显著。
4、2016年未受到主管部门经济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
  2、重视安全生产,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安全工作三年以上,钻研业务,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在工作中有突出业绩。
  3、在改善本企业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创建文明工地和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申报、评审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表式附后),经各县(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后,统一向市安监站申报。市区企业直接报市安监站。
(二)各县(市)要依据条件,严格把握标准,择优申报。
(三)各地、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应积极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查推荐,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10日前,集中报送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协会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李娜,电话:3557281。)
 
 
附件: 1、焦作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申报表
2、焦作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
 
 
 
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焦作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电话
 
企业地址
 
邮编
 
企业职工人数
 
安全专职
管理人员
人数
 
 
主要业绩
︵可另附
页︶
 
所在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焦作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职 务
(职称)
 
单位名称
 
电话
 
先  进  事  迹
 
 
 
 
 
 
 
 
 
 
 
 
所在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先进事迹”可加附页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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