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依据《焦作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焦安[2016]17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局制定了《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1日
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国家、省市相继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全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西电厂坍塌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住建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赵长占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各站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焦作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县(市)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住建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学习教育情况。对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是否有相关会议记录。
(二)住建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成立安全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完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当地住建部门。各企业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参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否依法落实安全责任。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和边坡作业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维修保养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安(拆)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以及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关规定足额配备。
(6)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7)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外电防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8)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9)扬尘污染整治情况。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是否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各项防尘措施。
(10)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企业食堂卫生、防疫、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炊事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等。
2、公用事业安全生产。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城市供水检查情况。检查水源地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对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监控是否到位,对液氯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水质检测是否达标等;对城市消防栓的检查、维修、维护和更换情况,市政消防栓台账建立情况。
(2)城市燃气检查情况。一是管道燃气入户检查,检查《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燃气用户免费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情况,重点核实2016年燃气户检方案制定和燃气入户安全专项检查人员落实情况。二是瓶装燃气检查管理情况。检查瓶装燃气完善餐饮企业燃气用户供气合同(协议)、用户台帐,“一户一档”和对餐饮企业燃气用户供用气信息、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培训教育等情况。三是汽车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
(3)污水垃圾处理情况。检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是否进行定期维修养护;对企业运输车辆、台账建立维护管理的检查、维修和管理,对作业人员的上岗安全培训检查。
(4)稳定供应情况。重点检查供水、燃气、热力企业安全供水、供气、供暖的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停水、停气、停暖事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3、市政行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市政工程工棚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2)消防:开展以彩钢板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
(3)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等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和维修维护是否到位。
(4)市政工程施工:各县(市)区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结合行业和季节施工特点,是否制定专项方案,是否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是否严格各项操作规程,是否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检查,尤其是对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吊装、临时设施等重点排查情况。各养护单位要深入学习《关于遏制市政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维护)中毒事故的通知》(建安办[2005]10号)精神,认真开展作业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前实行企业审批制度情况;施工作业时设置专职安全员管理现场安全情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靠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时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1日至2017年元月25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重点,建立清单台账,抽调精兵强将,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地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决定在各县(市)区之间开展安全互查活动,各检查组组长要由一名住建局领导担任,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检查单位 |
受检单位 |
联络人 |
联系电话 |
1 |
沁阳市住建局 |
孟州市住建局 |
刘立战 |
13782710097 |
2 |
孟州市住建局 |
温县住建局 |
闫峰 |
13723190001 |
3 |
温县住建局 |
武陟县住建局 |
张福生 |
13623876888 |
4 |
武陟县住建局 |
修武县住建局 |
马卫东 |
13839177117 |
5 |
修武县住建局 |
马村区住建局 |
王青 |
15939116616 |
6 |
马村区住建局 |
山阳区住建局 |
刘辉 |
13707689990 |
7 |
山阳区住建局 |
示范区建设局 |
李志刚 |
13839103588 |
8 |
示范区建设局 |
解放区住建局 |
陈玉民 |
15036538015 |
9 |
解放区住建局 |
中站区住建局 |
翟忠强 |
13783915996 |
10 |
中站区住建局 |
博爱县住建局 |
张双喜 |
13569138757 |
11 |
博爱县住建局 |
沁阳市住建局 |
刘国兴 |
13569197108 |
(三)回头看阶段(2017年元月26日至3月底)。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认真开展回头再检查、再治理,看排查是否全面彻底,看隐患整改是否到位,看已排查的隐患是否反弹。针对存在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决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全市住建系统的一条主线,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全面排查。各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安排部署,全面排查企业、项目各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不断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安全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对企业和项目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以及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安全情况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因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组织安排部署不力、排查整治走过场,导致安全隐患整改消除不及时、不到位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相关单位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律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局相关科室要于每月5日前向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局安委会将定期向市政府安委会汇总上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请于2016年12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站201室)上报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2017年1月26日前上报县(市)区安全互查情况总结。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中杰 张燕
联系电话:3557281
邮箱:jzzjjaw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