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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建建〔2016〕35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阅读次数:2343

各县(市)住建局、各建设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红线意识,认真部署“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住建部门和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单位“双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双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及时组织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纳入安全监管的工程项目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不断加大暗访暗查、突击检查、跟踪督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按规定带队组织检查,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相关标准规范,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项目部和监理部要认真开展项目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强化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彩钢板房、围墙围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排查,要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落实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认真查找并消除施工现场在硬件、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率停工整改。

三、强化应急值守,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双节“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应急调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和政令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群众举报相关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妥善处置。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16年9月7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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