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公用事业企业:
现将《焦作市公用事业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7月11日
焦作市公用事业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公用事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城【2016】43号)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公用事业领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集中供热服务,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以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和奉献意识,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管理能力,精简办事程序,明确服务标准,加强自我和社会监督,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全面提升全市公用事业领域服务水平。
二、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
监督范围:公用事业监管科全体人员,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和工作人员。
问责对象:工作中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问责的重点
(一)重点对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集中供热工作中管理、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作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重点对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集中供热安全运行及公用管道、阀门、设备等设施维修养护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隐患排查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庸政懒政、失职渎职行为。
(三)重点对供热工程建设、计量装置采购安装及计量收费、小区移交管理等群众关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工作推动不力、建设进展迟缓,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以及工作不主动、不到位等问题。
(四)重点对公共供水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结果不达标的供水厂,组织专家分析查找原因,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五)重点对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施工扬尘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15日),焦作市和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订工作方案,对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业务范围、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重点落实明责机制,开展明责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7月16日—7月25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述责活动,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将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并依据评议结果,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综合评议结果作为作风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迎接检查阶段(2016年7月26日—9月2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各地市、各县市自查自纠情况,组织督查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9月26日—10月25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于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问责。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问责年活动中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公用事业“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教育学习。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两学一做”有关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切实将开展公用事业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公用事业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要全面推行督查项目时间、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对发现、承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严肃问责。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力的地方或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推广先进经验,选树先进典型。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问责情况报送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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