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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汛期防汛和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3  阅读次数:2470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公用事业单位:

近期,省内外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损失巨大。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持续出现,为做好应对高温、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工作,积极做好夏季消防工作,确保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行,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高度重视公用事业夏季高温和汛期防汛安全运行工作

夏季高温酷暑,暴雨天气多,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公用事业单位要把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首要任务来抓,针对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焦安委办【2016】29号)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行方案,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因高温暴雨天气引发人员中暑、伤亡和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城市供水和燃气单位要加强供水、供气设备运行管理,优化调度方案,确保正常运转,满足公共服务需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确保高温期间供水、供气设施运行安全,确保市民生活、社会生产秩序不受影响。

上报节点:8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二、积极开展公用事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公用事业夏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焦建公【2016】1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6】84号)要求,全面开展公用事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公用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存在的消防隐患突出问题,促进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确保公用事业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上报节点:6月30日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消防工作要上报专项方案);每月20前报当月消防工作进展;9月15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

三、认真做好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城市供水企业,要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市政消火栓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豫建城【2016】35号)和《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消防栓建设维护管理的通知》(焦建城【2014】4号)要求,对市政消火栓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根据普查情况,制定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计划,同时要将消火栓建设纳入城市供水专项规划。五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时,严格执行该文件要求,做到消防栓配建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上报节点:7月15日前,六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焦作水务公司上报市政消火栓检查情况、台账建立情况、建设计划等情况,并上报市政消火栓排查表(详见豫建城【2016】35号附件)。五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2016年市政工程建设中新建消防栓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上报。

四、贯彻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关于<印发焦作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安【2016】10号),一是加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停车)场安全整治工作;二是排查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统计罐区名录清单(包括罐区名称、管理或权属单位、储罐数量、储存介质、设计储量、罐区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提升罐区危险作业管理水平;三是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安装监测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四是强化危化品罐区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五是强化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尤其是管道燃气、瓶装燃气,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上报节点:7月15日前,市直公用事业企业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完善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台账,并上报;9月25日和10月25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

各单位上报资料加盖公章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监管科,联系人:陈辉年、王晨,联系电话:3557221,电子邮箱:jzjwsyk@126.com

   附件:

1、《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焦安委办【2016】29号);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6】84号);

 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市政消火栓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豫建城【2016】35号);

 4、《关于<印发焦作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安【2016】10号)

 5、《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消防栓建设维护管理的通知》(焦建城【2014】4号)

以上文件请上gysyjgk@126.com,密码:gysyjgk1234下载。

2016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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