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入冬以来,我市天气逐渐转冷,影响施工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按照市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为强化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0日—12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企业2015年1-10月进行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监理安全职责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彩板房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规范要求,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三)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各类起重设备检测是否合格,限位装置、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基础是否沉降,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
(四)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立杆基础是否沉降、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是否牢固、扣件是否坚固、安全网是否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架体是否变形。
(五)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基础是否平整牢固。
(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重复接地是否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临时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范要求。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建立台账和公示,是否制定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三宝四口”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并正确使用;基坑、卸料平台、阳台、楼梯、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屋面等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及安全通道、机具防护棚是否按规定搭设。
(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各类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十)施工现场其它方面安全管理情况。除以上检查项目之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0日—12月10日)。各施工企业和外地企业驻焦项目部要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监理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程序及时上报。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市住建局将从企业抽调部分安全专家组成3个检查组,对市内项目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和大整治。
(三)复查处理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将根据集中检查情况,对相关项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市住建局决定成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胜利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有军 市安监站站长
张 杰 市安监站支部书记
成 员:张红兵 市安监站副站长
刘波涛 市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一)办公室
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站,杨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第一检查组
组 长:张 杰
成 员:宋新萍 闵现旺 张高科 徐福江
职 责:负责市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消防)大检查。
(三)第二检查组
组 长:张红兵
成 员:王杰伟 张海齐 王会生 欧阳斌
职 责:负责解放、中站区建筑施工冬季安全(消防)大检查。
(四)第三检查组
组 长:刘波涛
成 员:秦 妍 梁保国 王 凯 徐进林
职 责:负责山阳、马村区建筑施工冬季安全(消防)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各县(市)住建局、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大检查工作,要立即制定检查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隐患台帐、狠抓检查落实,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各自区域内的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安全检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重点检查建筑起重设备、模板支撑、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特别是要加强对抢进度、赶工期、交叉作业和因为经济下行压力造成半停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三)强化执法,及时反馈。各检查组要将检查、复查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企业和项目,要坚持“重患必停”的原则,及时处理检查期间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加大对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销号不及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不断巩固、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成果。
各施工企业(含外地企业驻焦项目部)和各县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请分别于2015年12月10日和12月31日前报市安监站。
联系人:李中杰 联系电话:3557281
邮 箱:jzjwajz@163.com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