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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建筑装修装饰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阅读次数:4308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明电〔2015〕8号)的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安全生产事故,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焦作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7月6日

 

焦作市建筑装修装饰行业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装修装饰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焦安委明电〔2015〕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明电〔2015〕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市装修装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有效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网,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市装饰公司和在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中的安全隐患,重点关注防火、防汛、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建设消防、建筑装饰施工,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各装饰施工企业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平顶山市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焦安委办明电〔2015〕14号)、《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平顶山市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焦防安〔2015〕13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行动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5〕6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明电〔2015〕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明电〔2015〕8号)和《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建〔2015〕55号)等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四)装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行动开展情况。

1.建筑装修装饰施工: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使用、超高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等方面安全隐患,落实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

(2)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装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履责是否到位,现场管理有无记录;装饰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装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规定,有没有线路乱拉乱接现象。  

(4)施工现场防护措施管理。装饰施工现场“五临边”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脚手架(含门式、人字式)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等行为。

2.消防:装饰行业消防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整治情况,组织开展以彩钢板、聚苯乙烯、聚氨酯类泡沫材料等装修装饰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以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六)各装修装饰工程参与方要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抽查。

四、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要求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求每一个人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施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同时专职安全员还要对新进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并要求各管理人员经常性地提醒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整改。

(二)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安全生产这根弦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必须以百倍的信心和勇气,大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让安全警钟长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采取点线结合、网格化监管的模式加大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和覆盖面,对重要大工程要监管到位,细化监管方式方法,有效保证监管效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要求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各个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分析存在隐患的原因,研究解决隐患的措施和办法,结合现场实际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员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现场负责人3日内整改完毕,将特殊岗位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清出现场。

(四)提高安全意识,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能否搞好,关健是看现场管理工作做的怎么样。装饰工程的特点是: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临边及施工洞口较多、机具设备多、交叉作业多、人员情况复杂等,针对这些情况,要求各参建工种负责人进入现场找问题、查隐患,严把施工安全关,特别对重点防火区域、施工交叉作业地点等加大检查和沟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定人限期整改。要求他们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五)提高安全教育效果。由于施工现场大部分是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管理难度大,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和帮助,认真做好“三级交底”,通过对安全事故案例的讲述,剖析事故原因起到警示的作用,从而引导农民工转变思想观念,从“要我安全”逐步向“我要安全”过渡,做到“三不伤害”,达到规范安全行为的目的。

(六)督促施工现场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的情况,在工程现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要求施工现场没有配置的,责令施工单位按规定标准及时配置到位,如果经责令后还没有配置到位的,责令停止生产,待配置到位后再进行生产。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实施,市住建局成立住建系统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装修装饰安全检查组,由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营任组长,装修装饰市场监管科科长肖冰任副组长,马富成同志任联络员,具体负责城区装修装饰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迅速开展行动,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检查,狠抓落实。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强化对大检查的督导。每月对辖区内在建工程检查督导不少于一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特别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执法,严厉查处。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未编制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统筹结合,有序推进。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装修装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积极引导各参建责任主体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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