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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阅读次数:4436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我局制定了《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焦安委明电﹝201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明电﹝2015﹞6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豫建明电﹝2015﹞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统一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上一轮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新一轮大检查,要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重点关注防火、防汛、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建设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住建局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5月26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下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平顶山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焦安委办明电[2015]1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平顶山鲁山县5.25” 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焦安委办明电[2015]1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5]38号)、《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使用、深基坑、超高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方面安全隐患,落实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等行为。

2、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棚等人员密集的建设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以及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是否到位。

3、消防:住建系统消防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组织开展以彩钢板、聚笨乙烯、聚氨酯类泡沫材料等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和易燃易爆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以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

4、燃气: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情况,查是否存在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城镇燃气经营的现象,并依法关停、取缔无证经营站(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查是否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是否建立,管线违章占压现象等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治;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实施安全检查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管理情况。

5、市政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供水、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场等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和维修维护是否到位;原水、制水和供水等各个环节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排水管网、泵站和污水污泥处理区域的监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

6、危旧房屋:重点检查幼儿园、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房屋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各类危旧房屋的加固监控措施以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

(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市住建局成立住建系统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长占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红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晓华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薛生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胜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战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春玲  局党组成员、征收办主任

        李新文  副调研员

成  员:相关科室、二级机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九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赵红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蔡红卫  局办公室主任

        杨有军  安监站站长

        张 杰 安监站支部书记

联络员:梅晓雪  局办公室科员

        李中杰  安监站综合科科长 

联系电话:3557211   3557281

 

具体职责: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的整体调度、情况汇总、情况通报、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等;起草相关文件;具体组织召开大检查工作会议;协调局相关检查组按照分工推进工作;对涉及安全大检查活动举报进行转办。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

组  长:赵红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有军  安监站站长

    张 杰 安监站支部书记

联络员:李中杰

联系电话:3557281

具体职责:负责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三)市政设施安全检查组

组  长:薛生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韩会敏  建设科副科长

联络员:吉东风  

联系电话:3557237

具体职责: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四)公用事业安全检查组

组  长:李战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崔  萍  事业科科长

联络员:陈辉年

联系电话:3557221

具体职责:负责公用事业企业、城区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五)装饰装修安全检查组

组  长:张国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肖  冰  装饰科科长

联络员:马富成

联系电话:3557222

具体职责:负责城区装饰装修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六)建筑拆迁安全检查组

组  长:宋春玲  局党组成员、征收办主任

副组长:黄昌东  征收办副主任

联络员:张江波

联系电话:2760998

具体职责:负责城区建筑征迁拆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七)城区河道安全检查组

组  长:宋春玲  局党组成员、征收办主任

副组长:赵  娟  城区河道管理处主任

联络员:高 翔

联系电话:3557293

具体职责:负责城区景观河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八)外墙保温安全检查组

组  长:赵红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栗红喜  市质监站站长

联络员:张宏奎

联系电话:3385256

具体职责:负责外墙保温材料质量监管抽查抽测等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九)安全检查工作督查组

组  长:崔晓华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付明贤  局监察室主任

联络员:吕大林

联系电话:3557223

具体职责:负责住建系统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频发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县市住建局和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本单位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县市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5〕15号)的要求,切实加大对本地本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检查督查,坚持做到“六结合”:即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督查检查取得实效。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县市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以更加“严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重大隐患,要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尤其是对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要提高一级督查督办。

(六)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县市住建局和有关单位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七)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大检查期间,各县市住建局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请各县(市)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大检查活动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报市住建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检查期间,每月10日、25日前向市住建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大检查结束后,于9月20日前将检查总结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市住建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住建系统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住建系统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情况统计表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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