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建公〔2010〕2号
各县(市)区建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管理,促进我市市政公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对我市2009年度行业管理、安全生产、优质服务、质量管理、污水运营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主管部门参评奖项
1.2009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管理先进单位;
2.2009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管理先进个人;
3.2009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
4.2009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
5.2009年度焦作市市政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6.2009年度焦作市市政质量管理先进个人;
7. 2009年度焦作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先进单位;
8.2009年度焦作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先进个人。
(二)企业参评奖项
1.2009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不含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
2.2009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不含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
3.2009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4.2009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优质服务先进个人;
5.2009年度焦作市城市供水行业先进单位;
6.2009年度焦作市城市供水行业先进个人;
7.2009年度焦作市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先进单位;
8.2009年度焦作市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先进个人;
9.2009年度焦作市市政施工先进企业;
10.2009年度焦作市市政施工企业先进项目经理;
二、评选要求
1.此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由下而上推荐、综合评定原则。
2.各单位要依据评选条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盖单位公章,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材料于2009年1月7日前报焦作市建委事业科,联系人:傅明贤、吉东风,联系电话:3557221,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评选条件和申报表可从焦作建设网文件通知栏下载,网址。
4.参加评选单位必须是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安全生产目标以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5.市建委将根据上报情况统一进行综合评定后进行表彰。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1:2009年度焦作市市政公用行业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
附件2:评选条件和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