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公用事业单位: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建建〔2013〕49号)文件转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全面宣传普及公用事业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在相关媒体公开发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新闻稿件(电子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监管科,联系电话:3557221。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建建〔201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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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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