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建装〔2013〕15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焦作新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装修装饰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13〕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装修装饰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业市场行为,并将自查报告于2013年5月18日前报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装修装饰市场监管科。联系人:马富成,电话:3557222,1378391158,邮箱:jzszsk3557222@163.com。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为推进装修装饰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保证装饰行业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装修装饰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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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装修装饰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1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装修装饰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2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装修装饰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