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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公用事业专项规划编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6  阅读次数:1980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域公用事业专项规划是县域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县域总体规划的重要支撑和保障。2011年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门下发了《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完善城市公用事业专项规划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通知》(焦建公〔2011〕5号),要求各县市加快完善城市公用事业专项规划,通知下发后,博爱县高度重视,落实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博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组织,统筹安排,已于2012年12月完成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等公用事业全部专项规划并获批复,但其余县市县域公用事业专项规划进展缓慢,为更好地推动县域公用事业设施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县域公用事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积极学习博爱县公用事业专项规划编制经验,抓紧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等公用事业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

二、各县市要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公用事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三、为确保规划编制质量,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实行规划评审制度,各县市编制的规划须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评审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县域专项规划编制实行月报制度,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月30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上报编制进展情况,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名单和联系方式于4月28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监管科,联系电话:355722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公用事业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附件: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供水与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豫建城〔2013〕16号)

2、《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完善城市公用事业专项规划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通知》(焦建公〔2011〕5号)

 3、焦作市公用事业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月报表

 以上文件请上焦作建设网公用事业专栏下载,http://www.jzjsw.gov.cn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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