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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评标专家张毅不良行为的处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阅读次数:403

关于对评标专家张毅不良行为的处理通知

   

焦建建招标〔2025〕6号

 

我局在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活动检查中,发现评标专家张毅于20221011在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育技能实训中心和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评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为严肃纪律,经研究,决定禁止张毅6个月内(2025430--2025年1029)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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