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