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和主汛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也已进入施工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高温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针对夏季高温、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多发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在建工程责任主体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高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通知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地质、水文及气象条件,认真分析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方案以及防汛等各类应急预案,准备必要财力、物力、人力,以便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加强管理,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在建工程责任主体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施工现场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要对临时围挡及广告牌、施工用电、沟槽边坡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工程、起重机械吊装等进行重点排查,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夏季多雨,要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及周边排水设施运营情况,发现收水井、检查井淤塞要组织力量及时清理,遇现场排水不畅,要及时安排人员打开收水井、检查井,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要严格落实工地临时排水排污的报批手续,妥善处置泥浆,严禁偷排至城市排水管网及河流。
监理单位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事故的发生;各建设单位须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以保证施工单位安全措施得以落实。
三、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工作
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一是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就业;二是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对排水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三是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四是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五是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管理
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各类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在建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同时,要加强事故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将事故上报市住建局,24小时值班电话:3557200、355723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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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及汛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