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市解放区农业农村局、焦作市解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大国信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
处理情况的通报
焦建建招标〔2025〕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各代理机构、各招标人:
2025年1月,焦作市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程招投标活动抽查过程中,发现焦作市解放区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缺少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招标规模与立项金额不符、代建行为未经发改部门审批等问题。
该项目招投标活动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的规定;该项目代建行为违反《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对因项目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经验、不具备自行组织建设能力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完成审批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或者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机关批准后实行代理建设制度,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建成后移交项目使用单位 ”的规定。
为扎实推进全市招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招标人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现将通报如下:
一、对焦作市解放区农业农村局、焦作市解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部门;
二、将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出焦作市场,三年内不得入焦。
望各招标人、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开展代建活动,自觉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确保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