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焦作市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开展
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2〕70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焦政办发明电〔2012〕68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12年5月至2012年9月,在全市建筑市场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生产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反《建筑安全生产条例》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中原区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二)未进行安全措施备案、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超施工许可范围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的;
(三)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四)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非法用工、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五)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七)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八)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其他违反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市住建局对所辖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组织和领导。成立以副局长赵红兵为组长、以局有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住建局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住建局领导小组”),市住建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安监站党支部书记张杰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3557281、3557231),负责市住建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重点工作的落实。
四、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领导小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2年5月开始,2012年9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5月底)。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对近年来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规行为,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行动。要对所辖建筑安全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尤其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排查,逐一登记,归类建档,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初—7月底)。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相关单位,加强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规行为。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规行为的,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施工建设和经停工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上级部门从严处理;对非法施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施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规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有关单位和各建设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自查自纠工作,抓住关键环节,采取交叉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夜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随时接受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适时开展的巡查暗访,确保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单位要对建筑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梳理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找出规律,进一步建立完善建筑安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施工行为的极端危害性,增强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抓建设的水平。
(二)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结合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单位特点,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河南焦作创建相结合,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查找深层次问题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到统筹兼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格问责,严肃纪律。市住建局“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上报市政府,对“打非治违”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或组织、参与、支持非法建设活动,以及阻挠、干涉“打非治违”工作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报上级部门顶格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住建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