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 号)的要求,现对焦作市南通路(龙源路-新河北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附件:南通路(龙源路-滨河路)报告表.pdf
2024年5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