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造价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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