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焦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规定,制定了《焦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焦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通知》(焦建规定 [2023]4号).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