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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及夏季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0  阅读次数:2710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目前,已经进入汛期及夏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也已进入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市政行业防汛度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市政行业施工安全,同时,为迎接建党九十周年,营造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市政行业汛期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防汛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住建部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关于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和内涝防治工作的通知》和豫建城〔201116号文件要求,认真部署各项汛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分析汛期、夏季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在建市政工程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在建市政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汛期雨季施工特点,制定防范专项方案,落实防汛物资和队伍,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要对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吊装、临时设施等进行重点排查,设置安全标志,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尽量减少极端天气对工程的影响,减少损失,遇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同时,要全面检查施工区域内燃气、供水、电力、通讯等设施安全,遇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及时消除隐患,以保证城市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营。

三、加强排水等市政设施养护改造,切实提高现有设施排泄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防汛排涝预案和应急措施。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市政设施状况及防汛排涝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防汛排涝预案,抓好防汛排涝预案的落实。对重点地段和区域实行分段包干,落实到人。二是加强排水设施清挖疏通,加大积水点改造力度,确保排水设施发挥作用。要抓好排水管网的清淤疏通工作,发现收水井、检查井淤塞,要组织力量及时清理,防止垃圾沉积淤堵影响排水;针对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对积水点进行改造,强化排涝措施,增加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确保排水排涝通畅;要加强排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生产安全。做好强降水时排水设施的安全防护。当遇强降雨造成排水不畅,应及时安排专人打开收水井、检查井,有序排水,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请各县(市)区市政主管部门、市直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城市防汛排涝检查工作,并于2011620日前,将检查情况材料(包括电子文件)报送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

、做好高温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一是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就业;二是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对排水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三是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四是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五是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各类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各类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城市防汛、在建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均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同时,要加强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将事故上报市住建局,24小时值班电话:35572003557237

特此通知。

                       一一年六月八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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