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六县市建筑节能暨施工图审查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六县市建筑节能暨施工图审查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5月份对六县市建筑节能暨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降耗意识,增强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意识。
3.全面了解六县市建筑节能暨施工图审查工作情况。
4.督促六县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
5.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建筑节能在建工程清单,每个县市抽查3项在建工程。
2.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从2010年1月1日以来所有施工图设计审查清单,每个县市抽取3项工程进行复查。
(二)检查内容
1.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情况。
2. 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管工作机制情况,建筑节能目标推进情况等。
3.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安排
这次检查分各县市自查和市局抽查两步进行。各县市自查工作应于2011年5月3日前结束,并将自查工作情况、所查工程项目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3日前报市住建局科设科。我局将于5月4日开始组织检查组对六县市进行检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程序
1.听取受检县市建筑节能暨施工图审查工作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2.现场检查。
3.情况反馈。
五、有关要求
1.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建筑节能方面的资料。
2.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建筑节能和施工图审查项目清单。
六、检查结果处理方式
1.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和责任主体,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391—3557220
联 系 人:陈锦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