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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2  阅读次数:3848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建〔2011〕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0年度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资质证书,管理权限在焦作市的市政施工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2011年3月25日前,企业登录“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hngcjs.net),进入“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系统”,更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人员、设备等情况;填写企业当年竣工的工程业绩情况(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系统”),并作为考核企业经营规模的主要参考和辅助证明依据;各类信息填写完毕后,上传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核查系统信息。
    (二)2011年3月26日至4月10日,企业到市住建局提交《申请表》、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及职称证原件。市住建局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施工企业近三年(2008、2009、2010)的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的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或企业缴税凭证(税票)。
    (三)2011年4月15日前,市住建局到企业现场考核,做出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初步结论。
    (四)2011年4月20日前,市住建局上报省厅复核材料和初步结论,将数据上传至省厅。
    三、考核需提供的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007版)2份。
    (二)《建筑业企业人员明细表》及电子版,技术经济人员职称证原件。
    (三)《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明细表》及电子版。
    (四)《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明细表》及电子版。
    (五)附件材料2份,包括:
    1.申请报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2010年审计报告(主要查工程结算收入、净资产状况)。
    2.企业注册人员和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3.最高工程结算收入年度证明材料(附工程项目明细表、施工合同、结算单、工程量清单,当年财务账本,营业税明细表、营业税票据等)。
    4.一年来,有关监管机构(如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清欠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等)对企业有无做出的处罚或处理决定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证明。
    四、动态考核结论
    (一)企业属下列情况的,定为“合格”
    统计数据不低于标准值,注册人员数量不低于标准值、正式建造师数量不低于标准值一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解决不及时或酿成突发事件,上年度无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两次等要求,同时完成动态考核数据录入的。
    (二)企业属下列情况的,定为“基本合格”
    结算收入、人员情况超过标准值70%的;
    一年内不良记录达到三次的。
    (三)建筑业企业属下列情况中任意一项的,结论定为“不合格”
    1.结算收入、人员情况不足标准值70%的;
    2.正式建造师低于标准值一半的;
    3.一年内不良记录超过三次的;
    4.上一年度为基本合格的企业,本次仍达不到合格的。
    五、其它事项
    (一)把企业上报统计数据作为考核重点,提高企业统计数据的上报比例,最终实现以统计局的法定数据作为反映企业经营规模的主要考核指标,实现资质考核标准化管理。
    (二)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质动态考核的企业,市住建局将要履行行政告知程序,告知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动态考核的,视为歇业,我市将正式行文上报省厅予以取消。
    (三)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注销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未延续的企业一律取消资质;企业应在2011年4月1日前将资质证书上交市住建局。
    (四)对于结算收入、人员情况等达不到标准值一半的企业要予以降级或注销。对于不合格企业,可由企业提出降级申请,市住建局重新核定等级后,重新发证,动态考核记录降级后定为合格。市政施工企业无年度资质动态考核结论,不得参与河南省境内的招投标活动。
    (五)一级企业按照省厅要求,考核结论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示,不再单独盖“动态考核章”,也不再换发新证。对于企业资质变更栏或企业考核栏已用完的二级及以下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市住建厅统一到省厅换发新证。
    (六)为了提升企业在全国建筑行业中的排序及在本省经济中的比重,一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上报住建部月度快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年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明细表
          2.2010年度市政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明细表
          3.市政施工企业人员明细表----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4.市政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明细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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