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管理的通知(试行)
各县(市)住建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设计〔2020〕37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业条件
(一)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法人资格;
2.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
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5. 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6.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从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法人资格;
2.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附件1和附件3的要求;
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5. 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三)同时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法人资格;
2.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要求;
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5. 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6. 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二、从业核实
(一)企业信息报送。拟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证明、机构相关人员的证明文件原件(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关设备配备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另附电子扫描件一份。企业信息符合要求的,将进行现场核查。受理地点:焦作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市建设大厦9楼西侧)。
(二)企业现场核查。市住建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集中组织消防专家对企业信息符合要求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现场和附件内容(附件1、附件2、附件3)进行核查,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不具备从业条件,核查结果在焦作建设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发布或公示。
三、从业要求
(一)企业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2个(含本数)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客观、真实、完整,内容需附清晰现场检测影像资料;消防技术服务机应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二)企业行为准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经查询在信用中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等网站上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不得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出具虚假报告、漏项检测规避责任、将不合格项目评定为合格、工程未施工完毕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的等行为;不得挂靠、转让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业务,买卖检测或评估报告、恶意扰乱市场秩序;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达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不得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等。
四、从业管理
(一)实施动态监管。焦作市住建局对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过程中人员持证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企业行为准则情况,建设工程现场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相符等情况的监管与抽查。凡有违反相关从业要求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市住建局将停止其在我市从事消防技术服务业务,对机构和有关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各县(市)住建局、示范区住建局做好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工作,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或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住建局。
(二)加强社会监督。市住建局对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行业进行动态监管工作,在焦作建设网及其它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布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391-3308119
投诉举报邮箱:jzxfswzx@163.com。
附件1.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配备要求
2.消防设施检测设备配备要求
3.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要求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配备数量 | 备注 |
1 | 计算机 | 套 | 3 | 每套中包括光盘刻录机、移动存储器各1个 |
2 | 打印机 | 台 | 1 | 激光打印机 |
3 | 传真机 | 台 | 1 | 适用普通纸 |
4 | 照相机 | 台 | 3 | 不低于800万像素 |
5 | 录音录像设备 | 个 | 2 | 用于现场记录,记录时间不小于10h |
6 | 对讲机 | 对 | 2 | 通话距离不小于1000m;含防爆型一对 |
7 | 消防技术服务专用车辆 | 台 | 2 | 满足装载相关专业设备和开展消防技术服务要求,并设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标识 |
8 | 个人防护和劳动保护装备 | 按照实际需要配备 |
注:打印机、传真机等可配备同时满足相应要求的一体机。 |
附件2
消防设施检测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配备数量 | 备注 |
1 | 秒表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15min;精度:0.1s |
2 | 卷尺 | 个 | 4 | 量程不小于30m;精度:1mm ;2个。 量程不小于5m;精度:1mm;2个 |
3 | 游标卡尺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150mm;精度:0.02mm |
4 | 钢直尺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50cm;精度:1mm |
5 | 直角尺 | 个 | 3 | 主要用于对消防软管卷盘的检查 |
6 | 电子秤 | 个 | 1 | 量程不小于30kg |
7 | 测力计 | 个 | 1 | 量程:50N-500N;精度:±0.5% |
8 | 强光手电 | 个 | 4 | 警用充电式,LED冷光源 |
9 | 激光测距仪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50m;精度:3mm |
10 | 数字照度计 | 个 | 3 | 量程不小于2000Lx;精度:±5% |
11 | 数字声级计 | 个 | 3 | 量程:30dB-130dB;精度:1.5dB |
12 | 数字风速计 | 个 | 3 | 量程:0m/s-45m/s;精度:±3% |
13 | 数字微压计 | 个 | 1 | 量程:0Pa-3000Pa;精度:±3%,具有清零功能,并配有检测软管 |
14 | 数字温湿度计 | 个 | 1 | 用于环境温湿度检测 |
15 | 超声波流量计 | 个 | 1 | 测量管径范围:0mm-300mm;精度:±1% |
16 | 数字坡度仪 | 个 | 1 | 量程:0°-±90°;精度:±0.1° |
17 | 垂直度测定仪 | 个 | 1 | 量程:0mm-500mm;精度:±0.2um |
18 | 消火栓测压接头 | 套 | 3 | 压力表量程:0MPa-1.6MPa;精度:1.6级 |
19 | 喷水末段试水接头 | 套 | 3 | 压力表量程:0MPa~0.6MPa;精度:1.6级 |
20 | 接地电阻测量仪 | 个 | 2 | 量程:0Ω-1000Ω;精度:±2% |
21 | 绝缘电阻测量仪 | 个 | 2 | 量程:1MΩ-2000MΩ;精度:±2% |
22 | 数字万用表 | 个 | 3 | 可测量交直流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等 |
23 | 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个 | 3 | 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m ,加配聚烟罩,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2h |
24 | 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个 | 3 | 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m ,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2h |
25 | 线性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 | 套 | 1 | 减光值分别为0.4dB和10.0dB各一片;具备手持功能 |
26 | 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套 | 1 | 红外线波长大于或等于850nm ,紫外线波长小于或等于280nm。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m |
27 | 漏电电流检测仪 | 个 | 1 | 量程:0A~2A;精度:0.1mA |
28 |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 个 | 1 | 可检测一氧化碳、氢气、氨气、液化石油气、甲烷等可燃气体浓度 |
29 | 数字压力表 | 个 | 1 | 量程: 0MPa-20MPa ;精度0.4级;具有清零功能 |
30 | 细水雾末端试水装置 | 套 | 1 | 压力表量程:0MPa-20MPa;精度:0.4级 |
注:其他常用五金工具、电工工具等,按实际需要配备。 |
附件3
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配备数量 | 备注 |
1 | 计算机 | 套 | 2 | 满足评估业务需要 |
2 | 评估软件 | 套 | 2 | 满足评估业务需要[评估需要的软件包括而不仅限于:人员疏散能力模拟分析软件、烟气流动模拟分析软件(CFD)、结构安全计算分析软件等] |
3 | 烟气分析仪 | 台 | 1 | 满足评估业务需要 |
4 | 烟密度仪 | 台 | 1 | 满足评估业务需要 |
5 | 辐射热通量计 | 台 | 1 | 满足评估业务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