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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阅读次数:9905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了动态核查工作,对其中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已按照企业注册地址和我局行政审批平台预留的联系电话,统一邮寄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截至202247日,焦作市新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因相关原因未能送达签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上述公司公告送达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请上述企业于2022年6月11日前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对各自资质类别中相关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进行改正,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撤回其相应的资质证书。

附件: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名单

 

 

 

                             2022年4月7日

 

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名单.xls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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