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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5  阅读次数:18906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年三月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焦编﹝2019﹞68号文件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更名为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人员编制6人,现在职4人,退休2人。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二)部门职责

负责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负责节能建筑的推广发展;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行业发展、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方面的标准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成果交流与推广应用;承担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住宅性能及部品的技术服务。

二、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主管单位是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78.34万元,支出总计78.3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 增加了单位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7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7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万元,占92.54%;项目支出5.84万元,占7.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8.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3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增加了单位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23万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万元,占11.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万元,占4.53%;城乡社区支出支出62.27万元,占79.49%;住房保障支出3.16万元,占4.0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 2020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增长)0.0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较上年下降0.00%。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20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2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增加了宣传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3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75.99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7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23万元,项目支出总额5.84万元。支出项目共3个,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0.6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00万元,车辆0.00万元,办公设备10.65万元,专用设备0.0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专业性较强的需向社会做出说明的名词)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与返退:对2017年4月份以前所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行验收返退,对2017年4月份以前未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行补缴征收。

 

 

 

附件1: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公开预算表

 

 

                2021年3月12日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xls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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