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2人,现在职人员10人。
(二)部门职责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隶属于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城区河道及沿河两岸规划线以内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行洪安全。
二、市河道处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21收入总计496.25万元,支出总计496.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了65.99万元,增长了15.34%。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税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21年收入合计49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6.2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21年支出合计49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5万元,占25.44%;项目支出370万元,占74.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5.99万元,增长了15.34%,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税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96.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44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万元,占1.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万元,占1.41%;城乡社区支出474.29万元,占95.57%;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占1.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比 2020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0比2020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
(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6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了0.22万元,下降了3.72%。主要原因是2021年节约资金,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一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0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49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3.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支出项目共一个,支出总额37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37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市河道处固定资产总额199.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4.96万元,办公设备13.83万元,专用设备金额170.61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附件: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3月17日
2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