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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阅读次数:3253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焦防安〔2020〕21号)、《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焦安〔2020〕23号)要求,即日起至2021年3月开展全市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加强项目施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全市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施工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预案、加强消防安全演练,确保全市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要求对本辖区的能效提升项目进行监管,重点围绕施工项目是否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原材料有无产品合格证、原材料抽检是否合格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施工人员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火灾防控氛围

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施工单位,视情况进行约谈,全力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12月起,每月15日向市住建局科技科上报本辖区当月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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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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