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精神文明建设
焦作市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宣贯会暨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8-01  阅读次数:426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全省工作要求,更好地指导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建设,7月28日,焦作市召开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宣贯会暨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推进会,市住建局、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11个市直部门及六县四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共209人参会。

会上观看了培训视频,包括浙江省、山东省和湖南长沙市、湖北宜昌市经验交流,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领导讲话及政策解读。住建部黄艳副部长提出了6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并强调,要学习贯彻好指导意见,要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心工程做好,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妗岄潰\111111.jpg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吃透政策精神,落实好工作任务,在已编制的三年行动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库,明确“十四五”总体工作任务,精心谋划项目,抓紧办理新增项目前期手续,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确保将国家的民生工程落实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妗岄潰\22222.jpg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到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行动;要严格按照焦作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集中攻坚活动安排,落实好五大班子分包责任制,将周督导、周排名、周通报、周奖励执行到位,自我加压、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合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建设,坚决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焦作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梅晓雪/文 贾蓝/图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焦作市站前路88号   电话:0391-3557200
传真:0391-3557211   邮箱: 3557200@163.com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20   豫ICP备10205944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