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在目前节能“65%+”的标准上再节约30%,自7月1日起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前,我市计划三年内完成68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城区100%完成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完成80%以上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农村选择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村庄进行示范引导,稳妥推进农村既有建筑能效提升。
3.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目前,我市要求所有报建的民用建筑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审查,设计单位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绿色建筑审查,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实施绿色施工。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施率在逐步提高。
4.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它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调节供给关系、提高建筑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为了更好地推广装配式建筑,焦作市住建局出台了《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项目及实施办法的通知》,从建设单位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实施闭合式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落地。下发了《2020年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与标准科工作要点》,明确了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政府投资或主导建设的项目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并将2020年装配式建筑责任目标对各县(市)区进行分解并进行年终责任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