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代理机构: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1、请各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代理机构按照省住建厅豫建市﹝2020﹞100号文件要求,抓紧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自查工作。自查时间6月30日前结束,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填写省住建厅豫建市﹝2020﹞100号文件附件2、3表格,并与6月30日前上报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2、市住建局组成专家组对各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代理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
3、各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受检项目,做到自查范围内的项目全覆盖。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联系人:王全凯,电话0391—3557100
电子邮箱jzszbjd@163.com
附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pdf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