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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住建系统扬尘防控办公室 关于规范建筑工地“三员”履职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6  阅读次数:52516

 

 

 焦作市住建系统扬尘防控办公室

关于规范建筑工地“三员”履职行为的通知

 

焦建尘防办〔20196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市住建局尘防办在巡查督导过程中发现,部分建筑工地存在“三员”基本信息公示不规范,“三员”履职落实不到位,“三员”签到记录不完整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三员”履职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三员”公示信息

建筑工地“三员”由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等要求,消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监督员由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网格员上报的问题责令现场管理员组织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纠正或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治,并第一时间报请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环境攻坚办进行处理。

网格员由辖区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宣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法规政策,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收集整理网格内群众对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配合监督员开展扬尘污染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活动。

管理员由建设单位指派固定人员担任。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巡查,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纠正,完成监督员交办的防治任务。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台账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别、位置、建筑面积、形象进度等基本信息,施工现场扬尘敏感点位分布、防治等情况,及时向监督员报送相关信息。建立工作记录,保存现场发现问题的照片和影像资料。接受环境攻坚办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建筑工地对外公示“三员”信息必须规范,担任“三员”人员必须为规定的相关人员。网格员、管理员必须每日到现场巡查并做好签到、巡查记录。

二、严格“三员”签到制度

 各县(市)区在建工地应在门卫处或指定地点设置“三员”签到台账。网格员和管理员必须每日签到,并保证签到记录真实可靠。如若发现代签或假签的现象,一经核实,将通报辖区政府和市攻坚办对其进行追责。

三、落实“三员”管理考核

“三员”管理是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重要措施,“三员”必须落实相关职责。辖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工地“三员”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三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其进行追责。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各自辖区建筑工地“三员”落实情况进行逐个排查,凡不是按规定人员担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的,立即整改并更换三员牌公示信息。

 

                          

 

                            201974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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