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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3-25  阅读次数:22314

焦作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市房屋征收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

2、拟订本市征收办法及配套的征收政策;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登记;

3、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召开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会、听证会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组织、监督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

5、负责本级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对辖区补偿安置资金监管;

6、做好市政府行政复议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收资料收集及其准备工作;

7、负责辖区房屋征收备案,监督指导县(市)房屋征收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单位构成,系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机构,规格副县级,编制7人,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4人,无内设科室。

 

 

第二部分

市房屋征收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收办2019年收入95.74万元,支出总计95.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5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收办2019年收入合计9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7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收办2019年支出合计9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4万元,占97.18%;项目支出2.70万元,占2.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收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5.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95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收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5.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39万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万元,占14.15%;卫生健康支出5.59万元,占5.84%;城乡社区支出71.06万元,占74.22%;住房保障支出5.15万元,占5.3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收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收办2019 三公经费预算为2.10万元。  2018年预算数增加了0.06万元,增长了2.94%。主要原因:工作需要,接待任务增加,增加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2018年一致,均为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购置,与2018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接待任务增加,增加公务接待费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房屋征收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7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0.32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万元。 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9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0万元,支出项目共2个,支出总额2.7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市房屋征收办固定资产总额11.6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我单位固定资产均为通用设备,共计11.65万元。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专业性较强的需向社会做出说明的名词)  

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1).xls

            2019年焦作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xls

 


                                       2019年3月20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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