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一、 2019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2019 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支出预算明细表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科级单位,没有内设机构。
(二)部门职责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隶属于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负责城区河道及沿河两岸规划线以内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行洪安全。
二、市河道处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收入总计438.13万元,支出总计438.1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了117.34万元,增长了36.58%。主要原因是2019年河道管理范围扩大,调增了项目资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43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8.1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4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3万元,占31.53%;项目支出300万元,占68.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38.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7.34万元,增长了36.58%,主要原因是2019年河道管理范围扩大,调增了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3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45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万元,占2.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9万元,占1.71%;城乡社区支出411.74万元,占93.98%;住房保障支出6.92万元,占1.5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原因为没有业务需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增减)0万元,下降(增长)0%,原因为我单位是实行公车改革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原因为2018年没有接待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7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减少了7.31万元,下降了51.95%,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险费列支了其他交通费7.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一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万元。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一个,支出总额30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3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固定资产总额166.2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4.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5%,专用设备152.1万元(两台防汛抢险泵车),占资产总额的91.5%,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河道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河道水面保洁、水质检测、绿化管养、河道设施维修维护、防汛及汛后清淤等。
附件:
预算公开表.xls
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