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直属企业:
2018年,市住建局收到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件 14份、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件32份,鉴于今年“两会”召开时间较晚,办理期限较短,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加快办理进度,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为做好今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责任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对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要严格把关,经局主管领导审阅后,报局长审核签发。
二、改进工作方法,保证办理工作质量
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承办单位负责人与代表、委员100%见面征求意见,联系沟通情况要写入办理情况报告。建议、提案的答复要有实际内容,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要先向代表、委员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答复;对确定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原因,给予详细答复。
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复文要寄送所有提建议人,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要在政协焦作市委员会提案管理系统录入,要寄送纸质复文给第一名提案人,并抄送有关单位。
三、规范答复文件格式,准确标注办理结果,严肃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
复文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或不可行的,用“D”标明。复文须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所有建议、提案须在2018年12月2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网上办理应同步进行。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原责任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委员。各承办科室、单位请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办理情况报告报局办公室。
附件:
1.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2.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表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 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焦建办〔 2018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人: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注:几个单位的联办件,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局共同研究”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
附件2 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焦建办〔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人: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注:几个单位的联办件,应在收悉之后,增加“经与**局共同研究”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
附件3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 编号 |
| 提案 编号 |
| 满 意 程 度 | 满 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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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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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代表(委员)签名: |
备 注 | 1.请承办单位将本表与给代表委员的答复一同送达。 2.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3.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4.请代表委员将“征询意见表”及时寄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3569611 |
2018年人大建议登记表.xls
2018年政协提案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