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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焦作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阅读次数:5921
各县(市)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动态监管,规范监管检查行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动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房管〔2017〕20号)要求,定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已取得有效资质证书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2017年新审批资质的企业,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资质申报资料、企业基本注册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2、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
(二)以往年度取得资质的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注册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近三年业绩情况等;(详见附件1)
2、企业近三年开发项目情况。包括:近三年开(竣)工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四证办理及竣工验收等情况;(详见附件2)
3、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情况。包括:项目开发建设依法依规情况、项目销售过程和行为依法依规情况。(详见附件3)
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
5、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
附表2、附表3按照项目填报,一个项目一套表,不能合并报送。
三、检查方式及材料报送
(一)采取住建局组织检查和企业自查两种方式。
    ⒈注册地在市区的企业自查后,由市住建局负责抽查。
    ⒉注册地在各县(市)的企业自查后,由各县(市)住建局负责抽查。
(二)检查方式分为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查阅企业人员档案、项目档案等书面资料和实地走访等方式。
(三)各县(市)住建局根据检查情况将监督检查结果汇总填入附表(详见附表4),经主管局长签字后,报送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子表格一并报送)。注册地在市区开发企业自查并签字盖章后,将结果报送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子表格一并报送)。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于2017年11月下旬开展,11月底前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结果将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惩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二)检查结果及整改信息将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县(市)住建局、开发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到常态化工作管理中。
省厅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抽查工作,请各县(市)住建局、各开发企业做好迎检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建设大厦306)     刘芳
电话:0391-3557209
    
    附件:⒈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监督检查表
      ⒉房地产开发企业近三年经营业绩情况监督检查统计表
      ⒊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情况表
      ⒋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017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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