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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阅读次数:2092

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直属企业: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现强调工作纪律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严格做到:

一是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

二是严禁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使用办公设备娱乐(玩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

三是严禁态度冷漠、作风简单粗暴,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

四是严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或拖拉办事;

五是严禁工作时间到茶社打牌、下棋等开展娱乐活动;

六是严禁工作时间到娱乐健身场所唱歌、洗浴、捏脚、游泳等活动;

七是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办私事、吃拿卡要;

八是严禁公车私用、借办公事搭乘便车;

九是凡参加各类会议,务必提前15分钟签到,不准替会、缺会。

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人员,严格追究责任,视情况给予免职、处分、诫勉谈话、辞退、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上述规定适合机关、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和直属企业及临时抽调帮忙人员。

三、抓好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更好地服务办事对象。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要加强对机关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15714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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