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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住建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4  阅读次数:2120

各县市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安〔2015〕12号)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深化建筑安全生产排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豫建明电〔2015〕11号)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焦作市住建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三查三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焦作市住建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

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安〔2015〕12号文件要求,我局在住建系统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市委书记孙立坤同志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市长谢玉安同志有关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住建系统安全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和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住建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按照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统一部署进行。市住建局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动住建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组  长:赵长占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红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晓华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薛生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胜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战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春玲  局党组成员、征收办主任

        李新文  副调研员

成   员:机关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站。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工作部署,我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四查、一除一保”。“四查”即:

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焦发〔2014〕11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各级党委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监察责任,特别是县乡“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一除一保”即排查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无证施工、无证上岗、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市政设施设备运营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旧危房隐患,严防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垮塌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部门职能定位,紧紧围绕责任分工,通过开展“四查”,认真检查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突出问题,以强烈的尽责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的执法监督、完善的管理服务,推动、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达到“十除”要求,实现“十保”目标;同时要以“十除十保”的效果作为检验“四查”要求是否到位的基本标准,反证各地各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成效。要坚持“查”“除”结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即“查”即改,即改即“除”,实现“十保”。

将我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的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与“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步进行。要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动力,以“十除十保”为重点,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把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推动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更大效果,实现“全除全保”。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各县市住建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建系统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本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指导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局相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认真查找整改本系统、本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工作职责分工,全面彻底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安监站负责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公用事业科负责排查分管领域的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城镇燃气、供水排水等方面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三)城建科负责排查分管领域的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市政设施设备运营、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住建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住建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方法步骤

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三查三保”活动的方法步骤有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7月上旬召开住建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县市住建局、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市政府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住建系统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反思本地、本部门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9月)。各县市住建局、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对照全市住建系统“三查三保”活动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局有关科室要立足本科室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相关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各县市住建局、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抓紧明确监管部门,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县市住建局、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各县市住建局、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全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县市住建局、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市住建局、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检查督查。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市住建局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将适时对各县市住建局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查活动安排部署和进展、各部门履职尽责、自查建立台账、问题整改落实以及建章立制等情况。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县市住建局、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责任制,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县市住建局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各县市住建局要于7月15日前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县市住建局、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每月10日和25日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整个活动工作总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住建局汇总上报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各县市住建局及有关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履职尽责情况,执法监督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局领导小组。

联系人:李中杰

联系电话:3557281

电子邮箱:jzjwajz@163.com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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