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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6-26  阅读次数:2435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考核组于2011年12月22日至26日,对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此次考核,采取听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问询相关情况及抽查县(市)在建工程项目的方式,从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安全许可管理、安全监督、层级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事故情况等方面,对六(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评。 

从考核情况看,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都能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进行量化考核。如博爱县住建局与施工企业、局属二级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强化动态管理,保障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转;修武县按照要求调整设置了专职安全管理部门。

  (二)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工作效能。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执法,提高了监管效能。如温县住建局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建筑工程项目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诚信体系建设信息的共享;武陟县实行班子成员分包建筑工地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局面。

   (三)强化隐患排查,深化专项整治。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环节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如沁阳市全面先后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专项整治6次,查出安全隐患600条,整改率得到了98%。

(四)加强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积极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如孟州市以安全措施备案、事故提前预警为基础,全面做好建筑施工事前控制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一是部分重点工程、厂区工程、招商引资工程、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内工程以及村镇工程、都市村庄工程在安全监管上还存在一定“盲区”;二是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方面严重不足,而且各县(市)之间安全管理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三是安全执法力度不强,一些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四是一些政策措施还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建筑起重设备登记备案、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等。另外,各县(市)建筑安全工作信息也不能按要求及时总结上报。

   (二)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未得到有效落实,一些施工企业对项目疏于管理,安全投入不足、现场检查不够、隐患整改不力。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在岗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能达到规定要求。安全监理水平还不高,对施工单位特别是分包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核不严,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不认真,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要求。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还较低,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差。

(三)施工现场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如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不规范,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施工临时用电不标准,悬挑脚手架结构不合理,安全防护不到位,起重设备未及时检测等。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原则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确保《意见》的各项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完善机制,突出实效。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努力消除安全监管上存在的“盲区”和“死角”。积极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县(市)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三)创新方式,严格监管。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改进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完善安全动态监管和协调配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严厉惩治和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监管,落实责任。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认真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认真整改,抓好落实。各县(市)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全面做好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附件: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一览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 件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县(

存在问题

考核等级

   

1

沁阳市

1、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

2、项目全部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

优 秀

  

 2

孟州市

1、有关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2、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资料不齐全。

优 秀

  

 3

武陟县

1、季度分析会资料不完整;

2、部分隐患整改回复无监理签字。

优 秀

   

4

修武县

1、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

2、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资料不齐全。

优 秀

  

 5

  

博爱县

1、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

2、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不及时。 

优 秀

  

 6

温 县

1、三类人员档案不完善;

2、隐患整改回复不完善;

3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不齐全。

优 秀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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