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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承包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信
提交时间
2023-11-16
留言内容
投诉请求
1、恳请贵单位依法查处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李仟房存在的挂靠违法行为,将查处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2、恳请贵单位没收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基本事实
一、被举报人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出借单位资质给李仟房承包工程,行为违法,恳请贵单位依法查处
被举报人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将公司资质出借给李仟房承包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项目 13#、14#、15#、18#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于2021年4月7日与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项目13-15#、18#楼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于2021年4月19日与被举报人李仟房签订《劳务班组承包协议书》,涉案工程由李仟房投资、施工、管理、获取收益,李仟房向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缴纳1%的管理费。被举报人与李仟房之间的挂靠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第十七条之规定,贵单位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二、被举报人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实施挂靠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恳请贵单位依法处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之规定,贵单位应没收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综上,被举报人违法出借资质,违法实施挂靠、分包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恳请贵单位依法查处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李仟房的违法行为,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同时没收被举报人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3-11-17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举报信已收悉。经查,该项目属于焦作高新区管辖,现已将举报信息移交焦作高新区办理。
版权所有 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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